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部署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盟基础教育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现公布盟、旗(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办学治校行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阿拉善盟教体局:0483-8332375
阿左旗教体局:0483-8222009
阿右旗教体局:0483-6022445
额济纳旗教体局:0483-6521261
高新区社事办:0483-8188083
孪井滩社事局:0483-8640871
我们将对所有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快查快办,切实推动规范办学要求落地见效,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5版)》
1.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通过网络媒介、论坛讲座、试卷试题及其他公开场合传播错误观点;
2.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内容,超标超前教学,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3.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4.严禁违反关于日常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5.严禁违反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造成学习时间过长问题,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
6.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7.严禁中小学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9.严禁教师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0.严禁学校背离立德树人要求,在学校管理中制定有违常理认知、违背公序良俗、没有相关依据的校规校纪条款,出现不平等对待学生、伤害学生和家长感情等管理行为;
11.严禁学校漠视、纵容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
12.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风险排查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等机制不健全,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
13.严禁学校不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学校食堂运行、食品卫生安全等疏于监管,出现让学生食用腐败变质或者卫生健康安全不达标食物,引发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问题;
14.严禁违规选用教材,违规征订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15.严禁违反校服选购的有关规定,强制购买校服,利用购买校服牟利、侵害群众利益;
16.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